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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男人就是嫁房子? 婚房凭什么要男人自己买?

[作者]未知 [来源]网易 2006-11-25
文章页数:[1] 
  当相亲相爱的两个人,拖手走过漫长的马拉松恋爱,终于不得不谈论那个实际问题:买房结婚

  在中国,一套房就相当于一个人的20-30年,这个残酷的现实,让许多女人在选择男人时,不得不考虑房子。嫁男人,就是嫁房子,但是,婚房凭什么非要男人自己买?你怎么认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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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★论坛概览

  双方一起承担比较好

  第2楼爱的天空说:理想的状态当然是男方准备婚房,女方负责装潢或购置新家的其他物品。

  第3楼生活如洋葱说:我觉得首付和还贷两人一起承担比较好。

  第6楼欣儿说:如果男女双方都有经济能力,共同出资准备婚房比较好。我觉得房子是谁的并不重要,结婚后就是两个人的。我和男朋友就是共同出资买婚房的,挺好。

  第13楼酸风说:男方付首付、两人一起还贷比较好。顺便问一句,这样算共同财产吗?

  第37楼青唇毒药说:按风俗习惯当然是男方准备婚房,如果让女方准备,那男人会觉得没面子。不过,既然选择了对方,就要同甘共苦,可以共同出资买婚房,不能让男人承担所有压力。

  最好谁有能力谁准备

  第5楼胡笑天说:我觉得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说,最好谁有能力谁准备。但从目前的社会现实来说,还是男人准备婚房为好。不为别的,只为男人自己的面子和女人的虚荣心。

  第10楼水煮鱼说:谁准备婚房与面子有什么关系,我觉得谁有能力谁准备比较好。

  第20楼蓝雨飘零说:我觉得两个人如果真心相爱,就不必在乎这么多,谁有能力谁买。当然,最好是男方买婚房。

  第27楼江南角落说:谁有能力谁买婚房为好。选配偶最重要的是看品质,当然品质好又有房子最好。

  男方准备婚房比较好

  第7楼法国梧桐说:男方准备婚房比较好。

  第9楼冷清影说:如果婚房由女方准备,很多男人会觉得没面子。因为那等于承认老婆比自己强,男人可不愿承认老婆比自己强。

  第22楼lujianfu说:我希望未来的丈夫有能力买婚房,毕竟那是未来生活的保障。我觉得男人应该有能力买婚房。

  第30楼T201说:当然要由男方准备,因为男人是娶老婆,女人是嫁老公,而且以后孩子都随老公的姓。

  真心相爱谁准备都行

  第14楼创所未想说:片面要求哪方准备婚房过于苛刻,男女都可以准备,我们很多年前就提倡男女平等了。

  第15楼xiaoyu说:两个人相爱何必计较那么多,一切都顺其自然吧。

  第24楼布川内酷说:如果真心相爱,谁准备都无所谓。反正现在婚前财产婚后还是属于个人所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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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网友效应的故事:

  男孩因为没有住房爱情降临屡屡飞走

  当今社会,没住房的男人讨老婆不容易啊。我今年30岁,爱情也曾幸运地降临到我头上,但因为我不能给爱情安个家,爱情又飞走了。

  2001年大学毕业后,我来到金华一家企业工作,同年开始了我的初恋。2002年,我们计划2003年结婚,并四处看房子。但我一年的收入加起来还不到两万元,根本没什么积蓄。乡下的父母倾其所有资助我买房,也只能拿出三四万元,要买房谈何容易。一拖就到了2003年,房价涨得比我和父母存钱的速度快多了。女朋友见买房无望,提出分手。

  2004年,我相亲认识了第二个女朋友,但得知我无力买房,她也跟我分手了。2004年底,第三个女朋友来到我身边。她真是个好女孩,不在乎我没住房,说租房子也要跟我结婚。但她父母不同意,我们只得分手。2005年,我有了第四个女朋友。可是谈了没多久,我们又分手了,因为她觉得我小气。

  为了存钱买房,这些年我一直省吃俭用。现在我和父母共同出资好不容易付了首付款买了套房子,每月还贷款占我收入的一半多。如果结婚,还要装潢房子,还有许多其他开销,我不小气行吗?

  读者来电讲经历:

  房产证没她的名字贷款由她和丈夫还

  一个金华女子来电说:两年前,公公婆婆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给我们当新房,房产证上是老公和他父母的名字。我们登记结婚后,就由我和老公一起还贷款。我们已经一起还贷一年多,大概还要还18年。

  房产证是在我们结婚登记前办出来的,我听说这样房子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。我能不能要求把我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,如果不加,这房子我有没有共有权?

  记者观点: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的张文忠律师说,你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,但要事先征得你丈夫和他父母的同意。另外,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和丈夫还贷,你就拥有房子的共有权。

  网友忧心的故事:

  女友嫌买的房子小不肯如期跟他结婚

  我是在义乌工作的台州人,女朋友来自温岭。我们订婚时,我父母曾答应她家在义乌买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给我们结婚用。因为去年生意不好,我哥又要投资做别的生意,家里经济比较紧张,所以在义乌买了一套不到80平方米的二手房,而且只付了首付,要我自己还贷。

  女朋友为此很不高兴,说我和家人一起骗她。本来我们说好5月结婚,现在女朋友说什么也不肯如期结婚。她要我把已买的房子卖掉,重新买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。这不是成心为难我吗?但考虑到我们的感情,我还是愿意为她这样做。

  其实,她家经济条件也不错。我希望她先拿点钱出来买房子,日后还给她,可她说什么也不肯。

  网友柳无风的故事:

  与男友一起买房子分手后房子该归谁

  前些日子,我跟恋爱了5年的男友分手了。

  以前我们感情很好,本来打算结婚,2003年在金华市区江南买了一套房子。2004年他们单位在金东区集资建房。当时,我们觉得参加集资有利可图,决定要房子。但因为他已买了一套房子,刚付了首付款,还在还贷,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。于是,我和家里人筹了8万元给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。当时,我们说好房子交付后,房产证上写我和他的名字。

  现在他们单位的集资房还没造好,而且我们已分手,我不可能拥有产权了。我要求他还10万元给我,他说什么也不肯,只愿意还8万元。他还说,现在他手头没钱,8万元要分期还我。请问我该怎么办?

  记者观点:张文忠律师说,那8万元钱只能作为借款,你要求归还10万元是不合理的。不过,可以自你要求归还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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