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问:曾做过剖腹产手术但孩子夭折,再次
怀孕分娩应在何时适宜?
解答:剖腹产术后再次
怀孕分娩,至少应该2年以后。
分娩后,短期内子宫壁刀口不一定会愈合得很好,加之瘢痕使刀口缺少弹性,不牢固,在妊娠晚期或分娩时容易发生瘢痕裂开,致使子宫穿孔或破裂,导致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。因此,为使刀口长得更趋于完好,最好2年以后再
怀孕分娩,以使刀口处的瘢痕组织愈合得更好,减少再次分娩时的危险。而且,随着
怀孕月份增大,注意观察产妇有无异常情况,在预产期前1-2周宜住院待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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